萬 法 宗 壇

何謂「萬法宗壇」
    道教原有四派法壇,龍虎山天師派是為正一玄壇茅山三茅君派則為上清法壇閤皂山葛仙翁派稱為靈寶玄壇西山許旌陽派號稱為淨明法壇。後因三山法籙甚少傳世,而且都有斷代,元朝世祖於至元十三年,詔召三十六代天師張宗演入覲,封為「嗣漢天師」,主領道教事。
    且奉旨將茅山上清法壇閤皂山靈寶玄壇西山淨明法壇等三山法籙,都收歸於龍虎山,以原「正ㄧ玄壇」改稱為「萬法宗壇」,掌天下道教。  
 (摘錄於民國72年11月初版「道教真理講義」第132頁~133頁)
    至今是由第六十五代天師張懿鳳教主繼續沿用,爾後亦代代沿用之。
「萬法宗壇」權利宣告
     六十四代天師張源先教主為確保法脈傳承之權威,於民國94年5月23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萬法宗壇」 商標權,95年8月16日獲智慧財產局核准註冊公告。
何謂「授籙奏職」或「陞職」?
    道教信徒經傳度入道後,如其修到相當程度,依道教各宮、觀、院之規定,取得道士或教徒資格外,復得分別授予宗教師之職,道教宗教師之職概分「道職」與「法職」〈神職〉二種。
    法職人員多以代人修建科醮,行法接天為主,故其所領職牒內容繁複,其授職式亦曰「授籙奏職」或「陞職」,未經授籙者,不得充為「高功法師」〈俗稱中尊〉,亦不得具名開榜及進表,蓋三界均無案也。
奏〈陞〉職皈依弟子應遵守戒律九項:
  1.敬天祀祖切戒褻瀆。
  2.孝順父母切戒忤逆。
  3.盡忠報國切戒叛亂。
  4.尊師重道切戒侮慢。
  5.正心誠意切戒詐偽。
  6.涵養善機切戒作惡。
  7.行法用符切戒邪僻。
  8.敦品立德切戒縱慾。
  9.和親善鄰切戒鬥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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