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 法 宗 壇 何謂「萬法宗壇」 道教原有四派法壇,龍虎山天師派是為正一玄壇,茅山三茅君派則為上清法壇,閤皂山葛仙翁派稱為靈寶玄壇,西山許旌陽派號稱為淨明法壇。後因三山法籙甚少傳世,而且都有斷代,元朝世祖於至元十三年,詔召三十六代天師張宗演入覲,封為「嗣漢天師」,主領道教事。 且奉旨將茅山上清法壇,閤皂山靈寶玄壇,西山淨明法壇等三山法籙,都收歸於龍虎山,以原「正ㄧ玄壇」改稱為「萬法宗壇」,掌天下道教。 (摘錄於民國72年11月初版「道教真理講義」第132頁~133頁) 至今是由第六十五代天師張懿鳳教主繼續沿用,爾後亦代代沿用之。 「萬法宗壇」權利宣告 六十四代天師張源先教主為確保法脈傳承之權威,於民國94年5月23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萬法宗壇」 商標權,95年8月16日獲智慧財產局核准註冊公告。 何謂「授籙奏職」或「陞職」? 道教信徒經傳度入道後,如其修到相當程度,依道教各宮、觀、院之規定,取得道士或教徒資格外,復得分別授予宗教師之職,道教宗教師之職概分「道職」與「法職」〈神職〉二種。 法職人員多以代人修建科醮,行法接天為主,故其所領職牒內容繁複,其授職式亦曰「授籙奏職」或「陞職」,未經授籙者,不得充為「高功法師」〈俗稱中尊〉,亦不得具名開榜及進表,蓋三界均無案也。 奏〈陞〉職皈依弟子應遵守戒律九項: 1.敬天祀祖切戒褻瀆。 2.孝順父母切戒忤逆。 3.盡忠報國切戒叛亂。 4.尊師重道切戒侮慢。 5.正心誠意切戒詐偽。 6.涵養善機切戒作惡。 7.行法用符切戒邪僻。 8.敦品立德切戒縱慾。 9.和親善鄰切戒鬥狠。